锅炉清洗项目比选( TY201813-2 )
比选邀请 | 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锅炉清洗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人民医院锅炉清洗项目 | ||
项目编号 | TY201813-2 | ||
比选须知 | 最高限价须知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 |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 ||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格式参考附件 | ||
报名须知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 此项目不要求现场踏勘 √ | 参选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参选文件准时进行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逾期不接受登记。 | ||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下午14:00-14:30 | |||
报名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中心:87393407 监督部门:87393203 | ||
项目要求 | 资格要求 | 通用要求 | 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若是非生产厂家参加比选,需参选人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比选的授权 |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专业要求 | 具有清洗锅炉相关业绩。 | ||
技术参数 | 共清洗4台锅炉,其中3台菲斯曼锅炉,1台迪森锅炉。清洗后内膛无水垢、铁锈。 |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包含完成服务所有费用 | |
支付条款 | 验收款:合同总价款 100% √ | ||
证明材料 要求 | 1 | 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评审办法 |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审现场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评审情况要求参选人进行澄清、谈判。 | ||
说明 |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附件:参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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