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手术室净化系统过滤器比选 TY2018029-03
一、比选邀请: 四川省人民医院,拟对一住手术室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二、比选须知:本次比选采取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在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磋商现场的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比选;如投标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我院仍会在满足科室需求的前提下,请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谈价,确定最终供应商。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739360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或者区域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一住手术室净化系统过滤器。
2、项目概况及参数要求:该项目包含旧过滤器拆除,以及新过滤器的安装。新过滤器参数详见附件一项目参数、要求、清单
3、项目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一住手术室。
4、项目限价:15万元,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所有材料以及材料拆除、清运、保管、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费、人工费等,高于项目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5、质保期:两年
6、结算方式: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支付。
7、送货时间要求: 根据院方使用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期
8、验收合格标准: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9、质量标准:投标人投标货物均为经试验合格的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提供的商品及材料须提供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或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书);
注: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技术服务文件要求:
1、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六、递交文件的要求:
1、符合比选文件“四、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文件。
2、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
3、文件接收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4、参与比选的全套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5、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
6、递交的文件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需有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含包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7、文件递交人按照比选文件每个项目的要求单独编制相关文件。
七、评审方法: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若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我院将与报名且资格要求符合的单位进行磋商。
2、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电话87393463 甘老师
审计部电话 87393203 刘老师
附件:项目参数、要求、清单、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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