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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院职工超市经营服务比选通知 HQ2016-37-2

发布时间:2016-09-09 10:30本文来源: 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

为更好服务于医院职工,经医院研究决定将超市的经营权对外实行公开承包,欢迎有实力、有超市管理经验、服务好的企业或单位前来参加报名参加。

二、比选须知: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项目概况:

1、承包项目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院内。

2、承包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60 ㎡,省医院现有职工近7000人。

3、经营内容:用于超市经营,主要经营生鲜日配、副食、食品、日用百货、图书、音像、茶叶等。

4、租赁期限: 3 年。

5、履约保证金: 100 万元。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交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相关食品检验报告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等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相关记录。

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成都市有多家营业网点,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适合产品贮藏条件的、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服务专业人员。

7、近三年来承担有同等规模项目业绩;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  

2、联系人:刘老师87393463 谭老师87393608

3、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到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进行报名登记,由业主单位统一组织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交通费用及安全责任。

4、现场踏勘即为报名,未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未准时达到的单位报价无效。

六、商品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七、服务要求:

1、医院根据每月刷卡总金额计提管理费,院财务在转账时从每月收入当中直接扣除。

2、入驻超市应该专门针对医院职工制作专门的储值卡, 便于职工当月餐卡余额转入储值卡中。

3、入驻超市根据运营情况,可半年或一年对职工储值卡进行清零(写入服务方案中),但是入驻超市应该在清零之前通过公告形式提前15天发布公告。(职工有特殊情况,例如出差、学习等除外)

4、入驻超市应该提供价格优惠率和管理费缴纳比例,作为评比的报价依据。

5、每家参选公司需提供本项目具体经营方案,供评标专家进行评比。

6、入驻超市缴纳10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对所售商品进行质量保证。经营公司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如果发现商品有假冒伪劣,经过核实将会进行10万/次的处罚,超过三次的将会解除合同并没收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

7、院方将会定期进行询价,如果发现销售商品价格高于报价(或方案中定价比例)的,将会按照所涉商品销售额的10倍进行处罚,发现多次仍不改正的将会解除合同,并且扣除保证金。

8.若经营公司提供变质、伪劣、过期等商品,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应由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9、超市设备的购置、日常维护、房屋水、电、卫生费、人员工资等一切经营所需费用都由入驻商家负责。

10、所有产品的各项质量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11、所有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

反面);

3、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相关食品检验报告及经营人员的健康证等资质,;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全部齐全并密封。

九、报价须知:

1、比选人对本项目的报价包含两部分,第一是商品销售价格,第二是医院提取的管理费率(每月管理费/每月刷卡销售额*100%)。

2、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方承担。

3、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三、资格要求”且参与了项目情况介绍会的单位请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只需壹份。

2、投标文件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及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十一、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单位对比选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报名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中选后采购合同价不作调整。

十三、附件:附件1 商品报价清单,附件2评分标准

十四、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营养科       谭老师   87393608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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