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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18:08本文来源: 科研部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网址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12/1/5d07403b2ef7422ba6e444121036aa5d.shtml),我院正式启动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请各部门(科室)积极组织动员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中央在川和省属有关单位,以及符合科技厅规定资格条件的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见附件3)。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不得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项(人)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2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项(人)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联合提名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人选(项目)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

提名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要求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

在完成奖励提名之后,如候选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已不适宜奖励,须及时报告科研部,由科研部书面报送提名者和科技厅。

(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或2个组织,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

(四)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四川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科技成果。

涉及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提名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及国防安全的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提名,涉及公共安全的专用项目由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提名。

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人数限项,请申报上述三类人物类奖种的人员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发送拟申报简表(见附件6)电子版至科研部邮箱。如申报人数超项,科研部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五)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2月31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2月31日前)。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3年12月31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六)不得提名的项目(人选)

1.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为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2.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

3.2023、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明确规定的不得提名的情形。

(七)提名公示

请于2026年1月5日17点前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201)要求发送公示材料电子版至科研部邮箱,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科研部统一组织院内公示。被提名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均应按要求进行项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反馈给第一完成人备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址链接:http://202.61.89.121/),仔细阅读相应类别提名书的填写要求后,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二)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三)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四)请项目团队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202-205)进行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五、提名时间、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4日9点-2026年1月14日18点截止。院内截止时间:2026年1月3日24点。科研部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对系统提交的提名书进行形式审查、返回修改、重新提交、推荐上报(形式审查及修改上报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7日)。申报者在申报期内,全程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和审查意见,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二)纸质材料

网上提名完成后准备提名书纸件,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另外,请提交我院纪检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和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我院项目完成人),院外完成人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盖章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情况确认书”。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1月8日17点前报送篮球场旁职工食堂3楼科研部5,由科研部统一报送提名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团队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负责人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附件4。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部

联系人及电话:唐诗佳(028)87393318  

电子邮箱:kejiaochu2006[at]126[dot]com

(二)提名工作咨询电话

(028)86723271、86728520、86720583、86710082

(三)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65238305、85249950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科研部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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